| 一、辅导教师的选聘 |
| 1、基本条件:要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中级及其以上职称。 |
| 2、选聘程序:①每学期开学前向社会发出招聘辅导教师的启事,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到教务处报名登记。②教务处核对相关 |
| 证件后,可填写××专业拟聘辅导教师表,最终由学校分管校长审批。③首聘教师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听课、考察,视其 |
| 情况而定。 |
| 3、辅导教师档案的建立:①各位受聘辅导教师均要向学校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及其职称证书的复印件。②填写相关表格。 |
| ③班级导学员及教务处学期终要对辅导教师进行评价。④学员对辅导教师的考评意见表。 |
| 二、辅导教师的导学工作与纪律要求 |
| 1、 辅导课要提前认真编写好导学教案,无教案不允许上课。 |
| 2、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授导学课的教学,不准迟到早退,特别是不准旷课,有事至少要提前2天向教务处请假,并与导学 |
| 员取得联系,确定好补上课的时间。 |
| 3、辅导教师有课时,到校或离校均要到教务处进行签名,并由值班人员当面注明上、下班的时间。 |
| 4、上课期间,要自觉接受学校值日人员的检查。 |